明朝清朝科举考试等级制度,明清科举考试级别顺序
明清科举考试四个等级名称?
院试作为科举考试的最初一级,在府城或直属省的州治所举行。首先举行岁试,后一年举行科试,再后一年举行乡试,三年一循环。岁试的任务:第一、从童生中考选出秀才;第二、对原有的秀才进行甄别考试,按照成绩优劣给予奖惩。童生通过岁试,就算是“进学”了,即成为国家的学生,称为生员,俗称秀才,相公。岁试成绩优良的生员,方可参加科试。科试通过了,才准许参加乡试,叫“录科”。明清时乡试之年的七月,还要在省城举行一次科试的补考,未能在各府参加科试的生员,可乘机来补考,叫“录遗”。
乡试在京城及各省省城举行,三年一次,一般在子、卯、午、酉年举行,考期多在八月,所以又称“秋闱”(闱指考场)。正副考官由皇帝任命在京伯翰林及进士出身的部院官充任。乡试的考场,称为贡院。贡院内一排排的号房,为考生住宿和答题之所。乡试发榜在九月,正值桂花开放之时,所以称为“桂榜”。乡试取中的称举人,第一名叫解元。乡试中举称乙榜,也叫乙科。考中的举人,不仅可以参加全国性考试,就是会试未能取中,也具备做官的资格。在清朝除了正常举行的乡试外,遇到皇帝生日或登基等庆典时,还额外增加乡试,叫做恩科。
会试是带有决定性的考试,会试由礼部主办,在京城贡院举行,一般在乡试的第二年,也就是丑、辰、未、戌年。考期多在春季二、三月,所以会试又称“春闱”,“礼闱”。会试被录取的举子,称为贡士,第一名叫会元。会试发榜正值杏花盛放,所以又称为“杏榜”。会试的主考官,明朝多以翰林官充当,明末又多以内阁大学士担任,清朝由内阁大学士或六部尚书充任。清朝新录取的贡士,殿试前还须进行一次复试,按成绩分为一、二、三等,这个等级对以后授予官职有很重要的关系。
殿试是最高一级的考试,在四月份举行,由皇帝主持,还要任命阅卷大臣,读卷大臣,协助皇帝评阅试卷。殿试只定名次,不存在黜落的问题。明清两朝的殿试都只考策问一场。出榜分为三甲:一甲赐“进士及第”,只有前三名,为状元、榜眼、探花,合称三鼎甲;二甲赐“进士出身”,有若干名(根据官场需要);三甲赐“同进士出身”,也有若干名。
明清科举考试的四个等级为院试、乡试、会试、殿试。院试是县级考试,由省提督学政主持,及格者称生员(秀才)。乡试是省级考试,由朝廷临时选派主副考官。考中者称举人,头名称解元。会试为中央级考试,由阁部大臣主持,取中者称贡士,头名称会元。殿试为皇帝亲自主持,分三甲出榜。一甲三名称为状元、榜眼、探花,赐进士及第。二甲若干,赐进士出身。三甲若干名,赐同进士出身。二、三甲头名称为传胪。
科举考试四个等级:院试、乡试、会试、殿试这四个等级,院试也称童子试,包括县试、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,院试合格后取得生员(秀才)资格,方能进入府、州、县进行学习,所以又叫入学考试。乡试是每三年在各省省城举行的一次考试,因在秋八月举行,故又称秋闱。而会试是每三年在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,因在春季举行,故又称春闱。殿试则是科举制最高级别的考试,皇帝在殿廷上,对会试录取的贡士亲自策问,以定甲第。
[免责声明]本文来源于网络,不代表本站立场,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联系邮箱:83115484@qq.com,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,保证您的权利。转载请注明出处:http://www.ntnbw.com/post/7273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