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科举考试等级次序详细,古代科举考试等级次序详细介绍
正式的科举考试分为三个等级?
到明朝,科举考试形成了完备的制度,共分四级:院试、乡试、会试和殿试,考试内容基本是儒家经义,以“四书”文句为题,规定文章格式为八股文,解释必须以朱熹《四书集注》为准。
清人为了取得参加正式科举考试的资格,先要参加童试,参加童试的人称为童生,录取“入学”后称为生员。生员“入学”后即受教官的管教。清初生员尚在学宫肄业,又称为生,俗称秀才。这是“功名”的起点。
正式的科举考试分乡试、会试和殿试。
1、乡试:明清两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举行的一次考试,因在秋八月举行,故又称秋闱。主考官由皇帝委派。考后发布正、副榜,正榜所取的叫举人,第一名叫解(jiè)元,第二名至第十名称“亚元”。
2、会试:明清两代每三年在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,因在春季举行,故又称春闱。考试由礼部主持,皇帝任命正、副总裁,各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监生皆可应考,录取三百名为贡士,第一名叫会元。
3、殿试是皇帝主试的考试,考策问。参加殿试的是贡士,取中后统称为进士。殿试分三甲录取。
科举考试分为乡试、会试、殿试。
乡试第一名为解元,会试第一名为会元,殿第一名为状元。因此科举考试的等级分为三个。第一级乡试,第二级会试,第三级殿级。
科举考试是中国古代持续了1000多年的考试选官制度,创立于隋朝,一直到晚清才被废除,对中国社会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。
宋朝科举考试等级次序?
宋代的科举考试分为州试、省试、殿试3级。
州试时,由州通判(朝廷派往各州监督知州的官员)主持进士科考试,以州之录事参军(协助州长官纠察诸曹掾的官员)主持其余各科的考试。如果考官不通经义,则需另选考官,但必须由州通判监考。考试完毕,考官必须用朱笔批阅试卷,凡回答正确的写“通”,回答不正确的写“不”。考官和监考官最后还要在试卷末尾签署姓名。凡取中的考生名单及其试卷都要在秋天呈报礼部。最初规定:凡是家中高祖以内有犯死罪的“及诸不孝、不悌、隐匿工商异类、僧道归俗之徒”,都不准参加科举考试。
州试取中的考生于冬季集中到京城参加由尚书省、礼部主持的省试,这些考生被称为“举子”或“贡生”。他们须将自己的家世、年龄、籍贯、参加科举考试的次数等如实写明,呈交礼部。这些考生们要10人相保,如果发现有人弄虚作***、违反科举中的规定,这10人就要连坐,取消考试资格。为了保证远地考生能有条件来京师参加考试,公元969年,宋太祖曾下令西川、山南、荆湖等道的官府对考生提供来往路费。只是这个做法没有继续实行下去,偶尔行之。
北宋开宝六年(***3年),宋太祖赵匡胤正式建立殿试制度。
北宋太宗赵光义时进士殿试后分一甲、二甲、三甲三等,合称三甲。《宋史·选举制》记载“三甲”的由来:“太平兴国八年(983年),进士诸科,始试律义……进士始分三甲。”
宋太宗淳化三年(992),又分进士为五等,一、二、三等赐进士及第,四、五等赐进士出身。
宋真宗赵恒,在大中祥符四年(1011)颁布《亲试进士条制》,制定出五个等级的标准。
宋仁宗赵祯,在天圣五年(1027),分进士为六等,第一等五名,第二等称第一甲,第六等为第五甲。
南宋孝宗赵昚在位时改为第一、二甲为进士及第,第三、四甲为进士出身,第五甲为同进士出身。
可见,在宋朝时期,科举制度并不仅限于三甲,而是五甲。一甲无定额,不止三人,而以三人为贵。章惇是在宋仁宗时期参加的科举,第二次考中的名次是一甲第五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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