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造师考试等级,建造师考试等级划分

建造师等级如何划分?
一级建造师又分10个类别,分别是建筑工程、公路工程、铁路工程、民航机场工程、港口与航道工程、水利水电工程、市政公用工程、通信与广电工程、矿业工程、机电工程。
二级建造师又分6个类别,分别是机电工程、建筑工程、公路工程、水利水电工程、市政公用工程、矿业工程。
建造师等级如何划分?
建造师分为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。
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,经过注册登记后,即获得一级或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。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。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满前,要办理再次注册手续。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全国通用,二级注册建造师在省内有效。
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,综合考试包括《建设工程经济》、《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》、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》三个科目,这三个科目为各专业考生统考科目,专业考试为《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》一个科目。
其中《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》科目分为:建筑工程、公路工程、铁路工程、民航机场工程、港口与航道工程、水利水电工程、市政公用工程、通信与广电工程、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10个专业类别,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一个专业报考即可。
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:
(一)凡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:
1、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,工作满6年,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。
建造师现在只分一级和二级!一级建造师全国统考,考4科,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注册,注册后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执业;二级建造师由各省独自统考,考3科(不考《建设工程经济》),只能在本省注册,注册后只能在本省范围内执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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